首页 > 实用文 > 保证书

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4-05-22 13:25:16
质量保证书锦集六篇

质量保证书锦集六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保证书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保证书是个人信用的保证。你知道怎样写保证书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保证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书 篇1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 、特作如下保证:

一、 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 、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 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 、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 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六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xx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书 篇2

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保证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书 篇3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量保证书 篇4

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5、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6、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7、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

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量保证书 篇5

致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不锈钢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1 保证原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 服从现场管理,严格按图纸及规范制作和施工,因产品及施工造成的返工质量问题,我公司无条件承担相应损失。

3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保质期内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无偿和及时的给与处理解决。

特此承诺

石家庄市通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书 篇6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

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________

  接受人签字: 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保证书锦集六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